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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决定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1-07-0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更好地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措施长效化,大力营造促进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颁布《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分为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三大部分,结合实际,明确了推进制定和完善专利保护法规规章、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等18项具体工作措施。

      《决定》对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大胆创新,如建立专利执法案件督办制度、执法工作督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与监督机制、高层次人才与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提出了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强调了加快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建设等。

      《决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激励和引导地方知识产权局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创新性、规范性与科学性,维护权利人与有关各界合法权益,营造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决定》起草过程中,听取与吸收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内各有关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的意见,并起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通过互联网、报纸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后多次修改,逐步完善,形成最终文件稿。

           详情请点击链接《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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